欢迎您来到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联系人:夏副秘书长
电话:0311-83117365 | 182-0321-3387
邮箱:hbjtxh@163.com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颐园宾馆办公楼
紧急通知!2月25日起沧州启动单双号限行措施!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2-25 16:06:48 浏览:
截至2019年2月24日下午消息,沧州市2月25日起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目前,邢台限行单双号,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保定、廊坊、定州、辛集限行两个尾号。
沧州
按照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要求,自2019年2月25日7时起,沧州市中心城区启动机动车单双号禁限行措施。
禁限行时间
自2019年2月25日7时起,每日7:00—20:00(含节假日)。禁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禁限行区域
西三环以东、307国道(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北绕城(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禁限行车辆种类
本市和外埠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实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单双号限行,2月26日限单号,2月25日限双号,以此类推,单日限双号(单日允许单号尾数通行:1、3、5、7、9),双日限单号(双日允许双号尾数通行: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民生保障、执法、公交、客运、出租、燃气车辆、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邢台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单位):
经邢台市气象、环保专家会商,预计2019年2月20日起,受偏南气流和雪后湿度增大影响,扩散条件持续转差,预计邢台市重污染过程将会加重,达到红色预警水平。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2月20日24时起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升级为红色(Ⅰ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邢政办字〔2018〕81号)实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除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民生保障、执法、公交、客运、出租、殡葬车及新能源汽车外,市主城区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以及发布预警前已经启动的运输车辆除外)。
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道路)。限行时间为7︰00至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外地牌照车辆与本地车辆同样受限行限制。限行期间,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公交免费。
市主城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4条道路及合围区域)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辆、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确有必要进出的,经市大气办审核并出具意见后,由市公安交警支队核发市区通行证后可按规定路线、时段行驶;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禁止2006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保定、廊坊、定州、辛集周一限行尾号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