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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管局发布11月份 全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
来源: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网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09 17:23:43 浏览:
日前,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根据对近三年(2020-2022)11月份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的分析,研判今年11月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并发布预警提示。
相关数据显示,近三年(2020-2022)11月发生的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中,超速行驶、不按规则让行、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肇事突出,私家小型客车超速行驶、无证驾驶肇事风险突出,重型货车、轻型货车超速行驶肇事上升幅度较大,一早(6-8时)一晚(16-18时)是事故多发时段。
近三年(2020-2022)11月大雾出现逐年增多,去年11月,大雾过程几乎涵盖全月。近期,我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已出现不同程度雾情,涉及廊坊、沧州、唐山、衡水、保定、石家庄、邢台、邯郸多个地区,高速公路主要集中在:G2京沪高速(廊坊-沧州段)、G3京台高速(廊坊-沧州段)、G4京港澳高速(涿州段)、G5京昆高速(涿州-石家庄段)、G18荣乌高速(霸州-徐水段)、G1811黄石高速(武强-石家庄段)、G20青银高速(南宫-石家庄段)、G22青兰高速(邯郸段)、京津塘高速(廊坊段)、唐港高速(滦南段)、衡德高速(衡水段)、邢临高速(邢台-威县段)、保沧高速(保定-河间段)、沿海高速(乐亭-丰南段);国省道主要集中在:G104国道(廊坊-沧州段)、G105国道(廊坊-沧州段)、G106国道(固安-威县段)、G107国道(涿州段)、G112国道(霸州-高碑店段)、G307国道(沧州-石家庄段)、G308国道(南宫-石家庄段)、G309国道(肥乡-武安段)。请广大驾驶人出行前重点关注雾情变化,尤其是高速公路中南部和中东部地区,避免雾天驾车,防范因能见度降低造成的车辆追尾事故。北部张家口、承德地区驾驶人要重点关注降雪和农村公路结冰变化情况。
当前,各行各业已进入全年攻坚冲刺阶段,各类市场主体全力抢工期、赶进度、冲业绩。进入11月,随着“双十一”“双十二”消费季到来,电商物流运输需求旺盛,货运行业将迎来高峰期。结合往年情况,冬季日均货车流量将达到70万辆,货车流量持续保持高位运行状态,今年10月份全省日均客货混行流量较大(大型汽车超过1万辆)的高速公路共5条,分别为:G0111秦滨高速曹妃甸段、G0111秦滨高速黄骅段、G3京台高速青县段、G2京沪高速青县段、G1京哈高速山海关段;10月份全省日均客货混行流量较大(大型汽车超过8000辆)的普通国省道为:S364省道唐山丰南段、G307国道辛集段、G106国道衡水冀州段、G106国道衡水武邑段、G106国道沧州泊头段、G307衡水武强段、G106衡水枣强段、G102国道唐山玉田段。省交管局提醒,私家小型车辆通过这些路段时,要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切勿与大型车辆争道抢行。
11月是秋收秋种的收尾阶段和冬季蔬菜种植期,受冬季天气变化影响,农村群众出行主要工具从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逐步转为拼车包车。省交管局提醒农村群众,驾驶车辆切勿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乘车出行要乘坐安全合格车辆,切勿乘坐超员面包车以及货车、三轮车、拖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