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正定县交安委职能化运行模式,推行“货车右行”管理,探索“路长制”交管工作机制。12月4日,河北省公安厅在石家庄正定县召开了国省道和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场会,推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能化运行模式、“货车右行”管理、数字化警务室建设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全力推进秋冬季交通秩序整治百日会战,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减量控大”目标圆满完成。
4日,全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汇集石家庄正定县,实地观摩了正定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新城镇政府交管站、107国道沿线道口、曹村公路巡警中队等场点,探讨学习国省道和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先进经验。现场会播放了石家庄、唐山、保定、邢台市先进交管经验汇报片,石家庄市和正定县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突出“四大治理”,围绕“四项建设”,依托“三支力量”,落实 “三级管理”,创新理念思维,打好“融合牌”、“协同牌”、“数据”牌,进一步强化部门共治、公众参与,强力推动全省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提质增效。正定县交安委职能化运行模式,扭转交警唱“独角戏”局面。正定县党委政府从组织领导入手,全面加强县、乡、村三级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形成了自上而下、横到边、纵到底,覆盖全县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网络。在交安委职能化运行中,吸纳政府1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参与,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了8个乡镇交管站,由乡镇长任站长,分管副镇长、派出所所长、学区校长为副站长,负责本乡镇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建立了97个农村综合服务室、80个农村劝导站,由村党支部“一把手”任主任,吸收本村两委班子成员、红白理事会成员、巡防队员、保险代理员、志愿服务人员等“五支力量”,赋予交通安全劝导职责。具体在道路规划建设中,正定县交安办就提前介入,统一协调,整合交警、交通、规划、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职能,全面参与道路规划、维修、改建以及隐患整改等,实现共建、共管、共治。针对县域国道中间绿化带和中心护栏豁口过多,事故频发的现状,县交安委召开交通、交管、乡镇等部门协调会,明确县交通局为隐患整改主体单位,限期整改。县交通局分三批将71处不合理豁口全部按期整改完毕,对正常保留的路口和豁口,设置调头区19处,完善标志110块,安装警示灯139处,增设“支路哨兵”11处,进行了合理规划。同时,安装减速梯,设置安全岛,施画大型车右转盲区警示带,改造了107国道沿线28个路口。就整个石家庄市,2017年完成了对市、县交安委(办)、乡(镇)交管站三级交安组织平台和机构人员的调整充实,建立办公、议事、督导、考评和追责等运行机制,在工作开展、台账规范、装备配置、劝导成效等四个方面实行劝导站百分制考核,对应五个档次标准发放劝导员岗位补贴,并纳入县级财政常态化保障预算,为实现农村“抓源头、防事故、保安全”目标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在石家庄全市范围,已分将652处不合理豁口全部整改完毕,正常保留的路口和豁口,区划调头区269处,改造提升路口197个,完善标志813套3612块,安装爆闪警示灯等警示系统1339处,增设“支路哨兵”、“弯道哨兵”169套。在全省增设中央隔离设施101处,主路“坡改平”治理52处,增设交通信号灯254组,减速带1133处,迁离马路市场349处。按照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凯提出的“良好的交通秩序是依法严管出来的”工作理念,经过系统规划,石家庄在全市单向两条车道以上路段,全面施行“中重型货车靠右行”管理举措。各县(市、区)交管、交通运输部门通力协作,整治路域交通环境,设置货车靠右行导向及禁令标志标线标牌,渠化分道,引导货车靠右通行;每3公里设置一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实现远程实时监控全覆盖。同时,把货车靠右行驶列入执法执勤管控重点,调动机动大队、公路沿线巡警中队、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警力,采取前端卡口抓拍、警车现场巡控、“空降式”执法等方式管出实效。正定县交管部门亦对标“货车右行”建设标准,在107国道全线24.3公里和省道符合条件的20公里推行中重型货车右行措施,喷涂地面引导标识24处,增设和改造大型悬臂式标志18处,增加路侧标志47处,实现了全方位、立体引导,提高了中重型货车靠右行驶的引导效果。目前,全市符合条件的340公里国道、181公里省道,已有25条道路47个路段落实了“货车靠右行”管控措施。全省实施“货车右行”管控路段达到3805公里,占可实行“货车右行”管控路段总里程的84%,极大改善了道路通行秩序。同时,石家庄市推进了国省道沿线路口标准化建设,引入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模式,针对国省道穿村过镇路口、与县乡道路交叉路口以及与城乡结合部相交路口等三种情况,采取“分类施策、一点一案”进行提升改造。在路口设置隔离设施、施划分道导流、分道信号灯以及设置非机动车行人安全岛等安全防护设施,增强路口承载和通行能力。从构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县、乡、村三级路长负责的责任体系入手,今年4月以来,石家庄市以灵寿县为试点,整合既有资源,依托县乡交安组织平台,建立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责任体系,从“一员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把农村交通安全治理“县(市)长工程”、“乡(镇长)工程”落到实处。明确县(市)长担任县级总路长,挂帅统揽本县(市)路长制工作全局;乡镇长担任乡镇级路长,组织领导乡村级路长履行职责;村支部书记担任村级路长,领导路管员开展相关工作的组织体系,并依托县乡交安组织平台设置路长办公室。明确路长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负总责以及政府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制定路长制工作流程、明确督导检查、考核评比、奖励惩处等管理措施和制度,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总评,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路长年终评先问责的重要依据。目前,全市大力推行灵寿县“路长制”相关经验,栾城、元氏、高邑、赞皇、晋州、藁城、深泽等县(市、区)已经建立了“路长制”工作模式。对标先进,全面提升全省国省道和农村道路综合管理水平。通过参观学习,会议交流,对标先进,全省进一步统一规范了国省道和农村道路综合治理工作模式机制,形成了全省一盘棋,党政齐发力的局面。按照国省道“打造样板、深化推进、巩固提高”3年总体部署,结合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和“减量控大”的目标要求,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用好交安委、乡镇派出所和劝导站三支力量,发挥交安委职能化运行的作用,探索重点车辆管控的新途径;公路交警中队和乡镇派出所联合发力,狠抓国省道货车靠右行驶通行秩序管理,真正让“货车右行”管出规矩、养成习惯、形成品牌,对“百吨王”一律追根溯源、深挖严查,强力打击“非法采砂”“黑车托”,严防货车肇事肇祸;发挥农村劝导站的作用,加强“黑包车”“货车非法载人”“黑校车”劝阻举报,净化农村交通安全通行环境。国省道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作,在今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打好四张牌,打好“融合牌”,做到管理融合、手段融合、力量融合,持续夯实交通管理根基;打好“协同牌”,协同完善基础设施,协同防范重点风险,协同提升安全意识,不断汇聚交通管理合力;打好“数据”牌,海量汇聚数据,深度挖掘数据,多维应用数据,推动管理水平提质增效。同时,发挥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作用,发挥好省市县三级“交安委”及“交安办”的作用,不断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保险公司、社会企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志愿者等各方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开创党委政府主导、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交通管理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