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联系人:夏副秘书长
电话:0311-83117365 | 182-0321-3387
邮箱:hbjtxh@163.com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颐园宾馆办公楼
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会议制度和议事制度
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8-16 10:18:04 浏览: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增强领导集体的团结和廉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党的有关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协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二、协会议事会议有: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专题办公会议等。
三、须经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1、学习、贯彻落实常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意见和措施;
2、员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措施的制订、重大事件的处理;
3、协会领导集体成员分工及调整;
4、协会10万元以上的投资或支出;其它须经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四、理事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1、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
2、协会重大活动的部署和安排;
3、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4、协会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审计,资产的运行管理;
5、协会员工职工的工资、福利;
6、协会聘用人员的招聘、调配、辞退及工资福利待遇;
7、其它须由理事会会议决定的事项。
五、专题办公会议是指为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某个或几个专项问题而由理事长或秘书长主持召开的办公会议。
六、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研究重大问题,按下述程序进行:
1、会前协调。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集体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然后由领导集体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2、准备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准备规范化的上会材料;
3、提前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设法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
4、充分讨论。会议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先由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先发表意见,须听取其它领导集体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领导集体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5、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人数相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事后及时向理事长与到会领导成员呈书面意见。
6、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须将每位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在案,以示负责;
7、决策。协会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票超过应到会领导集体成员的半数为通过。理事长办公会议表决结果作为参考,由理事长做最后决定;
8、形成文件或纪要。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形成文件纪要。
七、专题办公会议的召开由分管领导提请理事长决定。会前分管领导应组织有关部门准备好汇报材料。专题办公会议由协会理事长主持,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后,理事长充分征求意见作最后决策。
八、议事记录。协会会议、理事长办公会议和专题办公会议由秘书处记录,以存档备查。
九、协会重大问题不按本规则形成决定的,应即予以纠正,重新议事。
十、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集体成员可临时报告。
十一、协会所有会议均需形成文件或纪要,并交由秘书处存档备查。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本会所有。
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