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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交警“零酒驾”创建活动开始实施!
来源:石家庄交警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6-15 16:18:55 浏览:
为认真贯彻2020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部署,围绕“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示范引领、群防群治”工作理念,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水平,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6月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创建“零酒驾”单位、街道(社区)、乡镇(村)创建活动。
历年来,省会交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一贯采取“零容忍”态度,采用严谨、科学的执法手段,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极大的打击了酒、醉驾行为。据悉,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省会交警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人4043人次。其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2193人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人1850人次(目前已立案1818起)。另悉,省会目前机动车保有量截止5月31日达到3053868辆,驾驶人保有量达到3703718人。
此次“零酒驾”创建活动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积极适应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持续、有序推进全市“零酒驾”创建活动,推动全民参与、全域创建,综合运用源头劝导、警示教育、曝光惩戒、典型树立等手段,试点创建一批“零酒驾”单位、街道(社区)、乡镇(村),曝光一批有影响的酒驾醉驾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一批源头遏制的固定宣传阵地,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常态化宣传机制,使社会公众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达到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的目标。
“零酒驾”创建活动将分三个阶段有序开展。6月1日—6月20日。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制定本大队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启动“零酒驾”创建工作;6月20日—12月15日。各县(市)区交警大队稳步推进“零酒驾”相关创建工作,第三、四季度分别推出一批创建“零酒驾”单位、街道(社区)、“乡镇(村),向社会公示,并上报市交管局秩序、公巡大队;及时总结季度“零酒驾”创建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宣传推广;12月15日—12月31日。评选年度“零酒驾”单位、街道(社区)、乡镇(村),并开展集中宣传报道。
“零酒驾”创建工作将以“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为主题,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坚决拒绝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七进”上交通安全课、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组织现场执法直播等方式,营造酒驾醉驾严管高压态;以县(市)区为单位,每月在本地媒体曝光酒驾醉驾违法驾驶人名单和现场照片,公布处罚结果。每月公布本地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禁驾的名单,曝光本地酒驾醉驾事故案例。制作醉驾犯罪警示录。选择情节典型、后果严重、已经审理结案的醉驾刑事犯罪案例,用纪实手法拍摄警示教育片,以理释法,以案说法,解读法律法规,用真实的镜头反映酒驾醉驾的危害。
创建工作中,各县(市)区交警大队以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运输企业等单位为重点,积极推动将“零酒驾”创建活动纳入本地社会综治、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根据“零酒驾”创建标准(附后),辖区中队对接单位安全责任人、街道办负责同志和辖区驾驶员,联合签订《零酒驾承诺书》,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结合往年辖区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趋势和涉酒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分析研判确定“零酒驾”创建重点单位、街道、社区、乡镇。
此次活动将强化部门协作,积极主动争取辖区政府以及“零酒驾”示范点所属的社区、街道、乡镇的支持,努力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协同共治”的良好格局。要加强与辖区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和文明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在主要区域、人员流量较大的地点邀请各部门人员共同开展系列教育活动,营造声势。推动做好“零酒驾”创建活动,在参与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选定位置,设立酒驾醉驾交通违法举报平台,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在创建过程中省会交警将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各县(市)区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常态化整治和集中统一行动整治,重点加强餐饮娱乐场所、大型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和乡村道路的查处力度。通过大队集中整治行动、机动中队灵活执法和机动大队空降执法等方式,提高查处效果,持续发力,形成对酒醉驾严管高压态势,不断掀起整治高潮。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要求,各县(市)区交警大队要充分认识此次“零酒驾”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组织推动,压实责任,严格执法,从严整治。查处酒驾醉驾行动,规范执法流程,正确使用酒精检测设备,从严从实开展执法,对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顶格处罚,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战果扎实、数据详实,确保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零酒驾”创建标准
(一)“零酒驾”单位创建标准
1、建立健全“零酒驾”单位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明确,有专门工作台账。
2、建立完善对酒驾违法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属人员遵纪守法、杜绝酒驾、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3、单位驾驶人100%签署《“零酒驾”承诺书》。
4、本单位职工年内无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二)“零酒驾”街道、社区创建标准
1、建立健全“零酒驾”街道、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明确,有专门工作台账。
2、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零酒驾”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在社区每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街道、社区内有较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设立固定宣传栏、墙报,大力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在人员流量大、居住集中的小区等适当的地方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利用户外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4、街道、社区常住居民年内无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三)“零酒驾”乡镇、行政村创建标准
1、建立健全“零酒驾”乡镇、农村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有专门工作台账。
2、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零酒驾”执法、宣传劝导活动,将酒驾宣传教育劝导工作作为“两站两员”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3、乡镇、行政村辖区内有较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设立专门或固定的宣传栏、墙报;在村内和公路两侧、学校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4、乡镇、行政村的常住人员年内无酒驾醉驾违法行为。